索 引 號: | JSXZF-2022-0010 | 分 類: | 通知公告 | ||
責任部門: | 吉水縣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2-12-06 17:20:17 | ||
標 題: | 吉水縣河湖及水利工程劃界政府公告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西省湖泊保護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條例》等法律法規,吉水縣河湖及水利工程劃界成果已經吉水縣人民政府審核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一)堤防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堤防工程管理范圍為堤防工程兩側護堤地邊界線之間的區域,縣城防洪堤為2級堤防,臨水側管理范圍線為臨水側堤腳線外50米,背水側管理范圍線為縣城防洪堤臨水側坡頂線,堤防工程臨水側保護范圍線為工程臨水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200米,背水側保護范圍線為工程背水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200米。劉家圩堤、烏江圩堤、井頭圩堤、爐下圩堤、魚梁圩堤、烏江坪圩堤等均為5級堤防,臨水側管理范圍線為臨水側堤腳線外20米,背水側管理范圍線為背水側堤腳線外20米,堤防工程臨水側保護范圍線為工程臨水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背水側保護范圍線為工程背水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二)水庫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太山水庫、橫山水庫、雙山水庫管理范圍包括樞紐工程區管理范圍和庫區管理范圍。樞紐工程區管理范圍為大壩(含副壩)、溢洪道、輸水道等建(構)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庫區管理范圍以正常蓄水位加一定水位后與岸邊的交線作為管理范圍邊界(包括庫內島嶼、庫區防護堤防)。大壩(含副壩)上游管理范圍線為上游壩腳線,大壩下游管理范圍線為下游壩腳線向下游水平延伸50米,大壩兩側壩端管理范圍線為壩端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單側),溢洪道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外輪廓線向外水平延伸20米(單側),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圍線為消力池下游邊界線向下游水平延伸20米。水庫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庫管理單位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太山水庫、橫山水庫、雙山水庫工程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50米。
院背水庫、芳陂水庫、新匡坵坑水庫、老匡坵坑水庫、書院庵水庫、毫田水庫、返洲水庫、曹家水庫、大龍水庫、東源水庫、白茅坑水庫、樹源水庫、獅子巖水庫、嶺頭水庫、鳳坑水庫、茶園水庫、獅子石水庫、彭山下水庫、麻塘水庫、莊山水庫、田塅水庫、山觀水庫、西團水庫、司馬龍水庫、富口水庫、油水坑水庫、水口電站水庫、大龍出口水庫、馬家坪水庫、坳下水庫、清潭水庫、西坑水庫、大坑水庫、增坑水庫、增坑水庫、拜元水庫、汪元水庫、雙水坑水庫、坑頭水庫、海螺坑水庫、東坑水庫、虎腦坑水庫、江家邊水庫、坑背水庫、立基坑水庫、流坑水庫、棚下水庫、松樹坑水庫、西坑水庫、谷竹坑水庫、寨下水庫、向坑水庫、坑口水庫、長坑水庫、泉坑水庫、洋坑水庫、蓮花山水庫、黃泥洞水庫、撮箕口水庫、水磨庵水庫、王坑水庫、螺坑水庫、大坑水庫、樂坑水庫、上田水庫、南塘水庫、龍下水庫、相塘水庫、寨下水庫、界江水庫、焦坑水庫、馬形垇水庫、羅田水庫、坳背水庫、龍江水庫、棋塘水庫、界山水庫、新塘水庫、和坑水庫、楓樹坑水庫、坑下水庫、坑尾水庫、老烏龜石水庫、上坑水庫、松毛坑水庫、西坑水庫、增坑水庫、寧頭坑水庫、三星石水庫、無名塘水庫、掛坑水庫、舍坑水庫、主付庵水庫、竹山里水庫、王塘水庫、油榨水庫、宋塘水庫、店下水庫、南坑水庫、石灰坑水庫、鐵樹坑水庫、魚公橋水庫、五家垅水庫、朱公坑水庫、棘坑水庫、下坑水庫、煤礦水庫、石坑水庫、大垅坑水庫、亭子邊水庫、盤龍水庫、長坑水庫、界山水庫、長塘水庫、黃牛石水庫、廟背水庫、高峰水庫、熱坑水庫、東坑水庫、聯和東坑水庫、西坑水庫、長幕坑水庫、白坑水庫、五毛坑水庫、長坑水庫、大坑水庫、萬華水庫、磨坑水庫、院溪水庫、楓樹源水庫、茄坑水庫、早禾坑水庫、吳長坑水庫、垇坑水庫、坳下水庫、大塘水庫、東坑水庫、洞坑水庫、高坑水庫、海塘水庫、荷塘水庫、吉子垇水庫、江背水庫、口坑水庫、南山水庫、牛形水庫、十八坑水庫、石行水庫、壇頭水庫、西塘水庫、峽的水庫、舍坑水庫、金龍水庫、古塘水庫、歷山水庫、冠塘水庫、石泉庵水庫、桃源水庫、老山坑水庫、蓮塘水庫、河境水庫、南坑水庫、芋塘水庫、山下水庫、毛竹坑水庫、橋仔頭水庫、陂坑水庫、形坑水庫、高坑水庫、盤龍水庫、官家水庫、周家水庫、豬婆嶺水庫、馬安山水庫、唐頭水庫、沙陂水庫、屋壙水庫、羅元坑水庫、東坑水庫、冷水坳水庫、兩江口水庫、虎形水庫、焦坑水庫、長蓮坑水庫、上坑水庫、安坑水庫、白水坑水庫、楓坪水庫、老虎坑水庫、下坑水庫、胡家水庫、銅釘坑水庫、山茅龍水庫、北坑水庫、南坑水庫等195座水庫的管理范圍包括樞紐工程區管理范圍和庫區管理范圍。樞紐工程區管理范圍為大壩(含副壩)、溢洪道、輸水道等建(構)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庫區管理范圍以正常蓄水位加一定水位后與岸邊的交線作為管理范圍邊界(包括庫內島嶼、庫區防護堤防)。大壩(含副壩)上游管理范圍線為上游壩腳線,大壩下游管理范圍線為下游壩腳線向下游水平延伸30米,大壩兩側壩端管理范圍線為壩端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30米(單側),溢洪道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外輪廓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單側),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圍范圍線為消力池下游邊界線向下游水平延伸10米。水庫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庫管理單位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水庫工程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三)水電站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太山水庫水電站工程區管理范圍包括電站廠房、變配電設施、進出水渠道等建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其中電站廠房管理范圍線為廠房建筑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變配電設施管理范圍線為變配電設施建筑邊界線,進出水渠道管理范圍線為進出水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單側)。水電站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電站管理單位的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太山水庫水電站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
橫山水庫水電站工程區管理范圍包括電站廠房、變配電設施、進出水渠道等建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其中電站廠房管理范圍線為廠房建筑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變配電設施管理范圍線為變配電設施建筑邊界線,進出水渠道管理范圍線為進出水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單側)。水電站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電站管理單位的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太山水庫水電站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
雙山水庫水電站工程區管理范圍包括電站廠房、變配電設施、進出水渠道等建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其中電站廠房管理范圍線為廠房建筑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變配電設施管理范圍線為變配電設施建筑邊界線,進出水渠道管理范圍線為進出水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單側)。水電站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電站管理單位的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太山水庫水電站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
曹家水電站工程區管理范圍包括堰壩、進出水渠道、電站廠房、變配電設施等建筑物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其中堰壩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25米(單側),電站廠房管理范圍線為廠房建筑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變配電設施管理范圍線為變配電設施建筑邊界線,進出水渠道管理范圍線為進出水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10米(單側)。水電站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水電站管理單位的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曹家水電站保護范圍線為工程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
(四)水閘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水閘工程管理范圍包括上游連接段、閘室段、下游連接段和兩岸連接建筑物等主體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小江口(內)水閘、小江口(外)水閘、城北(內)水閘、城北(外)水閘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20,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10(單側)。水閘上、下游保護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兩側保護范圍線為兩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單側)。
(五)泵站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泵站工程區管理范圍包括泵房、進出水建筑物(引渠、前池、進水池、出水管道、出水池、壓力水箱等)等工程主體建筑物及調蓄區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小江口排澇站、城南排澇站、城北排澇站均為小型泵站,其工程管理范圍線為泵站主體建筑物外輪廓線向外水平延伸20米,保護范圍為泵站主體工程管理范圍邊緣水平外延50米,泵站運行區管理范圍為泵站管理單位的生產、生活區用地邊界線圍成的區域。
(六)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
太山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借水渠、北干渠、舊北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借水渠、北干渠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雙山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偢汕?、蛇形水庫、南干渠、北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偢汕?、蛇形水庫、南干渠、北干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橫山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偢汕?、西干渠、北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偢汕?、西干渠、北干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返洲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南干渠、西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南干渠、西干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芳陂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偢汕?、南干渠、北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偢汕?、南干渠、北干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院背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偢汕?、西干渠、東干渠、白水支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偢汕?、西干渠、東干渠、白水支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毫田水庫灌區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水閘、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西干渠、北干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西干渠、北干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首水閘、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目魚形水陂工程管理范圍包括渠首堰壩、渠道、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工程的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目魚形支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堰壩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等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連接段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兩側管理范圍線為兩側邊界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渠首堰壩上下游保護范圍線分別為上下游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100米,兩側保護范圍線為兩側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0米(單側)。目魚形支渠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渠系建筑物(水閘、渡槽、跌水)的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曹家水電站引水渠工程管理范圍為渠道的工程覆蓋范圍及周邊一定區域。引水渠管理范圍線為渠道開挖邊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單側),工程保護范圍線為管理范圍線向外水平延伸5米。
二、流域面積10-50km2河湖管理范圍劃定
杏頭水、居家邊水現狀和規劃均無堤防,其管理范圍線為河岸線往陸域水平延伸4米;莊山水、金灘水現狀和規劃均無堤防,其管理范圍線為河岸線往陸域水平延伸2米。
三、法律禁止行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活動:
1.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和輸水的物體或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防浪林和護堤林除外)及高稈作物;
2.禁止在水庫內筑壩攔汊或填占水庫水面;
3.禁止傾倒、堆放影響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運行的廢棄物;
4.禁止開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墳、采石、取土、開采地下資源,損毀、破壞水利工程設施;
5.禁止侵占、毀壞水利工程設施及移動、毀壞管理范圍線界樁和告示牌;
6.禁止其他影響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運行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活動:
1.禁止從事影響水利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動;
2.禁止移動、毀壞保護范圍線告示牌。
因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開展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動的,必須采取保護措施,確保水利工程的運行和安全,并報經有管轄權的設區市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
在河湖管理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活動:
1.禁止在河道及灘地、分洪道、蓄洪區、滯洪區圈圩墾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種植樹木(防浪林、護堤林除外)、蘆葦等阻水植物,禁止設置攔河漁具以及棄置礦渣、石渣、煤灰、泥土等雜物。
3.禁止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4.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鉆探、墾荒、挖筑魚塘;
(3)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
(4)在河道灘地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
特此公告
吉水縣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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